化工生产具有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特性,近年来,国家及地方针对安全及环保问题连续出台多项政策以促进工业生产企业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
1.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7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公布《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大力推进能效提升、大幅减少污染排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绿色协调发展、实施绿色制造+互联网、提高绿色发展基础能力、促进工业绿色开放发展等十大主要任务。
根据《规划》,到2020年,绿色发展理念将成为工业全领域全过程的普遍要求,工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明显下降,高风险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
2.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9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坚持创新驱动、安全发展、绿色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合作为原则,推动石化和化学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质量和效益提高。
《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包括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发展化工新材料、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强化危化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扩大国际合作等。
3.《“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6年12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目标,并确定了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等七项主要任务。
规划对于VOCs做了具体规定,要求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完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明显降低长三角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大力推动珠三角区域率先实现大气环境质量基本达标;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北京、天津等16个省实施行业VOCs总量控制,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等。
4.《“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2017年1月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方案》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5. 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年12月5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发布《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深入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布局合理化、产品高端化、资源节约化、生产清洁化”为目标,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优化布局与园区建设相结合、优化升级与绿色生产相结合以及创新驱动与标准引领相结合。
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优化石化产业布局,建设化工类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在沿海地区,适时在地域空间相对独立、安全防护纵深广阔的孤岛、半岛、废弃盐田规划布局大型石油化工产业基地;调整产业结构,加强科技创新,完善行业绿色标准,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推动石化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6.《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公告》
2018年1月16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为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我国将在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2+26)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其中对石化、化工现有企业以及在用锅炉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炼焦化学工业现有企业自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排放限值。
7.《2017年石化化工行业经济运营情况》
2018年2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公布《2017年石化化工行业经济运营情况》,明确了2018年化工行业发展的六大重要方向,包括大力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加快实施化工新材料补短板、开展化工园区智能化改造、推动化工行业两化深度融合、提升服务能力,引导石化行业扩大投资以及发力“一带一路”,提升行业“走出去”水平。
8.《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
2016年3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确立了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流域互动、集约发展”的思路,提出了“一轴、两翼、三极、多点”的格局。
2017年7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保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完善工业布局规划,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改造和提升工业园区,严格沿江工业园区项目环境准入,完善园区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体系和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
2018年4月底,习总书记指出“把修复长江生态摆在压倒性的位置”。
2018年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落实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移指南,指导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产业合理转移,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力争率先完成。
1.《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016年12月,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指出2018年底前原则上关停一批化工企业;
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工作;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安全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且持续整改仍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园区内企业由地方政府限期搬迁或关停并转。
2020年6月前原则上完成搬迁一批、升级一批、重组一批化工企业。2020年底前,大幅削减宜兴、武进两地化工、印染、电镀三个行业的产能、企业数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
2. 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18年5月,江西省政府印发《鄱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指出除在建项目外,长江江西段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重化工项目,周边5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有重化工业定位的工业园区;
严控在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项目;严禁下游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向上游转移。
2018年,依法取缔位于各类保护区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内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限期整改有排污问题的化工企业,推动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合规园区。
2020年,依法依规清除距离长江江西段和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岸线及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未入园的化工企业,依法关闭“小化工”企业,全面加强化工企业环境监管。
3. 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
2018年6月,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指出2020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含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2025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至15公里范围内的化工企业关改搬转。
具体要求包括已在合规化工园区内,符合相关规划、区划要求,安全、环保风险较低,尚未达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经评估认定,通过改造能够达到安全、环保标准的,须就地改造达标。
不在合规化工园区内,安全、环保和卫生风险较低,尚未达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经评估认定,通过改造能达到安全、环保要求的,应就地改造达标,或通过搬迁进入合规化工园区(企业厂区边界距江应大于1公里),达到规划、区划、安全和环保要求。
不符合规划、区划要求,安全、环保风险较大,经评估认定,通过改造仍不能达到安全和环保要求的,须由地方政府依法责令关闭退出或转产。
解读:从行业环保政策来看,化工行业一直以来备受环保监管关注,政策法规颁布密集,对行业提出越来越高的生产排放要求。政策从严对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合规生产压力与环保设备投资压力,强监管下的环保处罚甚至可能造成企业停产停工。
二、新旧动能转换政策
新旧动能转换政策进程
2015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召开的政府会议中对当时中国经济进行了初步判断:“我国经济正处在新旧动能转换的艰难进程中”, “新旧动能”开始正式出现在国家领导人讲话中。
2015年12月,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研究员王小广在“新旧动能转换:挑战与应对”一文中从新旧动能转换必要性、新动能的主要来源和培育新动能的主要路径等方面对“新旧动能”进行了系统阐述。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有三处提及“新旧动能”,强调:做好“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加快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指出经济发展过程必然伴随着“新旧动能迭代更替”的过程,并对国内经济形势进行了初步判断: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风险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阵痛、新旧动能转换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2017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是我国培育新动能加速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第一份文件。
2017年3月6日“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两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山东发展得益于动能转换,希望山东在国家发展中继续挑大梁,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继续打头阵。
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有两处“新旧动能转换”,并提出做好2017年政府工作中要依靠“依靠创新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结构优化升级”,并提出“双创”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结构升级的重要力量。
2018年4月18日,李克强总理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座谈会上强调,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须加快新旧动能转换。这种转换既来自“无中生有”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也来自“有中出新”的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山东“新旧动能转换”政策推行
2017年4月19日至21日,李克强总理在威海、济南考察,总理充分肯定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希望山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积极探索解决重点民生问题的改革经验,为巩固全国经济稳中向好势头提供重要支撑。
2018年1月3日,国务院以“国函1号”文件批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这是党的十九大后国务院批准的首个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也是我国第一个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
《方案》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充分发挥济南、青岛、烟台三市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资源富集等综合优势,率先突破辐射带动,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主引擎。
2018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2018年2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通知》提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发展布局的总体方向是以综合试验区为重点,覆盖全省陆域和近海海域。坚持梯次扩散与节点辐射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集中集约相协调,加快形成“三核引领、多点突破、融合互动”的新旧动能转换总体布局。
其中,综合试验区包括济南、青岛、烟台市全域,以及其他14个设区市的国家和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
三核引领--发挥济南、青岛、烟台市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资源富集等综合优势,率先突破辐射带动,打造新旧动能转换主引擎。多点突破--以14个地市为重点,打造若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区域经济增长点,对各产业主要采取“布局、壮大、改造和淘汰”四种手段。
山东地处黄河下游,东临黄渤海,是我国由南向北扩大开放、由东向西梯度发展的战略节点,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上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山东的地位和自身条件,决定了山东在探索新旧动能转换经验模式、优化全国南北发展格局上的使命担当。
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旨在探索新常态下新旧动能转换的有效路径和有益经验,推动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率先突破,加快新旧动能平稳接续、协同发力,为山东高质量发展打开新通道,并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从而在全国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中将“发展四新、促进四化、实现四提”定义为动能转换的中心任务,其中“四新”为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山东将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
新动能指具有创新特征、领先特征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旧动能则是指低效率、低质量、高耗能、高污染的传统产业和传统经营管理模式。
新旧动能转换的重点在于“转”。
(1)发展方式转变。
(2)经济结构转型。
(3)增长动力转向。
(4)创新成果转化。
(5)体制机制转轨。
此外,要重点解决产业当前存在的高端化不足、智慧化不足、集群化不足、融合化不足、绿色化不足以国际化不足的问题。
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链升级;依托互联网提升智慧化产业服务;壮大龙头企业,培育“雁阵形”现代产业集群;积极推动产业内部、产业之间、产业与金融的融合发展。
推动传统、现代、高端产业融合、三次产业融合,加快促进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交叉渗透融合,推动基于网络化、智慧化的多元产业“跨界融合”,加快推进新兴信息技术与传统优势产业融合、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农业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军民融合、产城融合,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大力发展生态技术,推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绿色发展,加快构建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更好利用全球资源,提升产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贸易战对化工行业进出口影响
2018年6月15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500亿美元商品加征25%关税,其中第一批340亿美元商品自2018年7月6日起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第二批160亿美元商品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此后,中国批准对原产于美国的659项约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25%关税,其中对农产品、汽车、水产品等545项约340亿美元商品自7月6日起实施关税政策,对其余商品加征关税的实施时间另行公告。美方声明称,如果中国采取报复性措施,美国将继续追加额外关税。对此,中国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2018年7月6日,美国对34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25%的关税政策生效,中美贸易战正式启动。美国对中国拟加征关税产品中,第一批340亿美元清单中化工相关产品很少,仅包括部分轮胎及橡胶制品(应用于飞机),其余多为间接涉及,如汽车、半导体、电池等。
2018年7月6日,中国对同等规模的美国产品加征25%的进口关税政策生效。
2018年7月11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约2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的措施,几乎覆盖了化工上下游全产业链产品。8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声明称拟将加征税率由10%提高至25%。9月18日该政策生效。
2018年8月3日,中国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商品分4个等级加征5%~25%的关税。9月18日该政策生效。
2018年8月8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正式公布对160亿美元中国商品加征25%关税清单。第二批160亿美元清单中,涉及化工产品有所增加,主要包括润滑油及添加剂、聚乙烯、聚丙烯、聚异丁烯、聚苯乙烯、SAN、ABS共聚物、PVC、POM、PMMA、PTFE、含氟聚合物、PVA、聚酯、树脂等。9月18日该政策生效。
2018年8月8日,中国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中国公布的关税清单中,基本上全为石化化工相关产品,包括煤炭、原油、芳烃、酚类、油品等基础能源产品,C3产业链的丙烷、丙烯腈、丙烯酸聚合物,聚乙烯(PE)、聚碳酸酯(PC)、聚氯乙烯(PVC)、PA66、PA6、环氧树脂、聚醚等塑料及聚酯产品,黏合剂,有机硅,润滑剂,活性剂,贵金属催化剂,部分杀虫剂等专用化学品。9月18日该政策生效。
这两份名单中,部分化工产品竟出现了“双杀”的情况,如,苯乙烯聚合物、聚异丁烯,出口要被美国加征关税,进口也需要加征关税,这对国内需要依赖进口原材料的下游企业来说将是一场巨大的考验。长期以来国内多种化工原料依赖于进口,产品技术受制于人,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升级,多类进口化工产品价格猛增,甚至部分产品出现断货现象。
2018年5月份以来,中美双方就贸易摩擦进行多次谈判,中方多次申明,反对单边主义和贸易保护主义做法,不接受任何单边贸易限制措施,中方欢迎在对等、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开展对话和沟通。
12月1日,在G20阿根廷峰会上,中美双方就当前阶段中美关系及中美贸易问题交换看法,双方达成共识,停止加征新的关税。中美贸易战暂停。
进出口影响处在中美贸易战风暴中心,能源和化工行业面临着新考验。从中美石化贸易额来看,2017年为476亿美元,占我国石化进出口总额的8.1%。
目前,中美石化行业存在产业结构差异,中国石化产业以加工贸易为主,能源禀赋导致行业原材料更为依赖进口,出口贸易则多为服装、塑料制品、鞋类、轮胎等低利润商品(我国化工产品整体出口比例相对较高,出口量/产量比例约为10.17%;出口比例较高的产品有三聚磷酸钠、磷酸二铵、钛白粉、R22、聚MDI、己二酸、硫磺、磷酸、TDI,分别为46%、37%、36%、33%、33%、33%、27%、27%和23%等);美国则以出口原油及基础化学原料和高端化工品为主。
短期来看,美国对中国征税清单中涉及的化工产品虽然覆盖了全产业链,但中国出口量不大,且外资产品较多,整体附加值较低。但长远来看,中美贸易摩擦对行业的间接影响会很大,且具有一定滞后性。
从美国的拟加征关税清单来看,我国出口至美国量较大的家具、工程设备、玩具、纺织等都和化工息息相关。一旦下游产品进出口出现问题,将反过来波及上游的化工行业。
相比出口,我国从美国进口的能源和高端化工产品较多(我国化工产品进口量/消费比例约为7.15%,其中,氯化钾、丙酮、苯乙烯、纯苯等产品进口依存度较高,分别为59%、32%、30%、22%),进口产品的价格上涨和渠道转移对国内市场影响更大。美国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竞争力非常强,也是我国重要的能源产品来源之一。
根据清单,我国对美国化工产品加税清单中的化工品在2017年自美国进口总金额为95.58亿美元,其中原油进口31.49亿元,占总金额的37.7%;其次是LPG,2017年自美国进口金额为18.48亿美元,占总进口额的20%。我国自美国进口原油的量今年还在继续提升,美国原油出口对中国市场的变化会有较为敏感的反映,中美之间的贸易摩擦可能加大油价的波动。
如果大量能源产品被加入到我国政府的反制措施中,那么国内采购企业就需要更多将目标转向别的国家,比如中东地区、俄罗斯等。短时间内,这会对企业的采购成本和渠道选择造成不小影响。一方面,我国采购企业需要迅速找到原料供应的理想替代者,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确保产品质量、数量;另一方面,其他能源供应国家的企业很有可能会借机提价,增加我方采购成本。
从双方发布的首批加税产品清单来看,涉及到我国自美国进口的83.54亿美元化工品;而受影响的我国出口到美国的化工品约为2.35亿美元。其中十种贸易额较大的产品被中美双方同时列入清单,包括石化产业链的八种塑料类产品以及环氧树脂、有机硅。
美国从中国进出口化工品占美国进出口化工品总额的比重在7%,而中国从美国进出口化工品金额占中国化工品进出口总额比重分别为17%和26%,这反映了我国化工行业在总产值和国际竞争力上都和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中国对美国的依赖度要高于美国对中国的依赖程度。
除石化上游需求外,还要注意中美贸易摩擦对国内乙醇和丙烷等项目的影响。乙醇方面,近年来中国从美国进口乙醇大量增加,而我国在之前提出的反制措施中就包括乙醇。也就是说,我国从美国进口乙醇关税将进一步增加,这对国内乙醇项目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丙烷方面,丙烷脱氢(PDH)项目是近年来投资热点之一,PDH装置对原料丙烷的纯度要求非常高,我国相关资源相对匮乏,一些国产丙烷质量无法满足PDH工艺要求。因此,国内建设的PDH装置多依靠进口液化丙烷。
最近3年,中东和北美货源大约占据了中国80%~95%的丙烷进口量,中美贸易摩擦很可能对一些惯有渠道造成冲击,从美国采购原料的企业生产成本可能会上升。
四、国家级和省级化工园区规划
我国主要石化产品生产能力位居世界前列,但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一体化水平偏低,高端石化产品发展滞后,供给存在结构性短缺,部分传统领域行业产能过剩严重,短期内化解产能过剩的压力巨大。
因此,2014年9月,国土资源部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提出:“十三五”期间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重点建设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包括大连长兴岛(西中岛)、河北曹妃甸、江苏连云港、上海漕泾、浙江宁波、广东惠州、福建古雷。以及推进炼油厂和化工的一体化,乙烷和芳烃项目,建设工业园区,提升高效益化学品新材料的供应,及推动绿色和石化产业的高效发展。
随着《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顺利实施,预计2020年我国炼油综合加工能力为7.9亿吨/年,乙烯、芳烃生产能力分别为3350万吨/年、3065万吨/年;2025年炼油、乙烯、芳烃生产加工能力分别为8.5亿吨/年、5000万吨/年和4000万吨/年。
届时,七大基地炼油、乙烯、芳烃产能将分别占全国总产能的40%、50%和60%,从而大幅度提高我国石化产业集中度,实现规模化、基地化布局,增强企业和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推动石化产业由大到强,从根本上推进产业实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
未来,新建大型炼化项目,原则上优先布局在七大基地。七大基地全部投射沿海重点开发地区,瞄准现有三大石化集聚区,同时立足于海上能源资源进口的重要通道:
(1)长三角:上海漕泾、浙江宁波、江苏连云港三大基地位于长三角地区,该区域经济活力强劲、发展潜力巨大,是石化下游产品消费中心,也是当前国家实施“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两大战略的关键交汇区域。
(2)珠三角:广东惠州、福建古雷两大基地位于泛珠三角地区,面向港澳台,区位独特,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承载腹地。
(3)京津冀及周边:大连长兴岛、河北曹妃甸两大基地位于环渤海地区,是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战略的集中辐射区域。
重点省份相关政策
在国家的产业政策和规划出台后,沿海各省市也出台了相应的产业规划:
1. 《江苏省石化产业布局方案》
江苏省2015年12月25日发布了《江苏省石化产业布局方案》。
第一,要做大做强沿海石化产业带。
按照国家规划布局,连云港徐圩新区以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为龙头,打造资源高度集约,管理专业高效,具有世界一流水平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基地。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规划面积约71平方公里,将以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为龙头和核心,以多元化原料加工路线为补充,规划原油加工5000万吨级、生产乙烯300万吨级、芳烃500万吨级,最终形成以清洁油品、三大合成材料、化工新材料、高端有机化工原料为主要产品,内部资源高效利用、公用工程配置高度集约的国际一流石化产业基地。
第二,盐城、南通等地应立足既有化工园区和产业基础,加快本区域产业布局优化和转型升级,以承接江苏沿江及国内外石化产业转移为主线,通过多元化原料路线,重点发展精细及专用化学品、化工中间体、工程塑料、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以及其它功能性新材料。
第三,有序推进南京老石化基地的调整和改造。
南京地区石化产业发展历史悠久,目前仍是国家重要的石化产业基地之一,已在江北、江南形成了扬子石化、扬巴公司、南化公司、金陵石化等高度关联的石化企业集群。该地区合计原油年加工能力3050万吨,乙烯年产能力155万吨,对二甲苯年产能力140万吨,醋酸年产能力170万吨,均居国内同类地区前两位。
未来以建设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为契机,限制社会风险大、环境质量差、无发展空间的老石化化工企业继续扩大规模,尽快淘汰落后生产装置,加快向南京化工园或沿海园区转移。
同时要统筹规划布局南京产业园,承接南京地区部分石化产业转移,与扬州化工园区联动,共建共用,承接部分石化中下游深加工项目,为炼化一体化主体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腾出足够空间。
2. 浙江省是有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浙江省2016年7月29日发布《浙江省是有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第一,推进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建设。
目前总投资1730亿元的舟山国际绿色石化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已获环评批复和发改委核准批复,力争2018年一期投产运营,形成2000万吨/年炼油、400万吨/年对二甲苯、14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2020年二期建成投产运行;全部建成后,该项目总规模将达4000万吨/年炼油、800万吨/年对二甲苯、280万吨/年乙烯。按鱼山岛绿色石化基地规划布局,远期可形成1亿吨的炼化能力。
第二,推进做强宁波石化产业基地。
充分发挥宁波基地的地域条件、港口资源、产业基础等优势,科学规划和布局镇海、北仑、大榭三大区块重大石化项目和下游延伸产业链。打通从原油到MDI、PTA产业链。
第三,适度发展非石油基的化工原料项目。
已建成的嘉兴、绍兴、宁波PDH、MTO等项目应积极优化和延伸发展高端先进高分子材料、高端化工专用化学品。鼓励进口国外低碳资源进行深加工,积极推进进口乙烷气裂解制烯烃的工业化装置建设。适当控制甲醇制烯烃、甲醇芳构化、甲醇制油等非石油基项目新建。
3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
广东省2017年12月5日发布《广东省沿海经济带综合发展规划(2017~2030年)》。提出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惠州、湛江、茂名、揭阳四大炼化一体化基地。
其中,揭阳市加快推进大南海石化工业园;湛江市重点以钢铁、石化、造纸等重大项目为龙头,打造湛江东海岛重化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和海洋产业集聚区;茂名市着重依托石化产业基础,延伸发展石化中下游产业,到2020年形成通达沿海经济带各地级以上市的一体化天然气主干管网,以及连接各大炼化基地、主要消费城市、成品油储备基地的成品油输送干线。
山东化工状况
山东省是全国地方炼厂最多的省份,盘踞着超过40家企业,总炼油能力在12410万吨,占到全国地炼总产能的70%。
然而山东地炼在全球市场供销中难有市场话语权。
一方面,山东地炼因产业政策限制规模难以扩大,且群体数量有所下降。
其中,中国化工一举并购了正和集团、昌邑石化、华星石化、青岛安邦、济南长城等5家地炼;中化集团控股潍坊弘润570万吨产能;中海油吞并了山东海化。就在地炼纷纷获得油权后、2016年以来,高青宏远石化、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博兴天宏新能源化工、东营联合石化4家地炼被全国炼化龙头吞食。
另一方面,规模庞大、产业链齐全的石化基地日渐崛起。
国家七大产业基地原油加工产能在1600~4000万吨/年;且炼化一体,产业链长、规模优势明显。而山东作为中国石油炼化产能的最大省份,却被排除在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规划的七大产业基地之外。
目前山东地炼4成产品出售给中石化、中石油,其余6成在国内销售。但一旦七大石化基地建成,山东地炼成品油无论是南下还是北上均会遇到竞争对手强有力的阻击,未来企业的生存将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对此,2017年9月1日,山东省经信委公开发布了《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做强我省炼化产业组建山东炼化能源集团的复函》,“同意地炼企业组建山东炼化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政府还提出:加快炼化一体化,使原油进口入园后,从炼油向开发生产下游产品延伸,拉长产业链条。既有利于减少多次运输中的转损耗、降低运输成本、减少安全和生态环境隐患、节约土地等资源,形成大规模现代化生产,大幅度提高附加值。同时,还要化解过剩产能,优胜劣汰,为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腾出空间。
关键词:化工行业,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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